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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友中心簡介

本中心以聯絡校友情誼,協助校友學術研究,促進校友產學合作,增進本校教學研究、校務發展及宏揚母校校訓「誠樸精勤」之精神為宗旨。

【沿革】
民國84年5月11日第十八次校務會議延議會議決通過「國立中興大學校友聯絡中心設置辦法草案」。

民國84年9月1日,本校成立「校友聯絡中心籌備處」

民國85年1月5日經教育部台(85)高(一)字第85500227號函核准「國立中興大學校友聯絡中心設置辦法」,正式成立「國立中興大學校友聯絡中心」,屬校級行政單位。

民國101年4月經教育部臺高字第1010076122號函核准「國立中興大學組織規程」第五條修正案,將原「校友聯絡中心」之名稱改為「校友中心」,並分設服務及聯絡兩組,自101年2月1日生效。

民國108年12月20日 經第87次校務會議決議將校友中心整併納入秘書室,自109年2月1日起實施。
  
民國112年10月20日 經第102次校務會議決議將校友中心恢復一級單位,經教育部臺高(一)字第1120110654號函核准「國立中興大學組織規程」,將「校友中心」恢復校級行政單位,並分設服務及聯絡兩組,自112年11月16日生效。

【業務執掌】
 一、服務組:
 (一)校友資料之維護與更新。
 (二)辦理傑出校友表揚工作。
 (三)協助校友學術研究及引薦校友與母校之建教合作。
 (四)辦理校友證之核發及其他行政與服務工作。
 (五)建立捐款檔案與運用事項。
 (六)校務基金捐贈工作之企劃與執行事項。
 (七)承辦本校捐贈業務。
 (八)其他校友服務事項。
  
二、聯絡組:
 (一)推動成立或加強系、所校友會、地區性校友會。
 (二)與國內外各地區校友會之聯絡工作並協助其會務之推展。
 (三)出版校友通訊刊物。
 (四)辦理校友返校及各項聯誼活動。並協助校友申請住宿、會議場所之服務事項。
 (五)籌建及管理校友會館,及捐贈其他功能建物與設備。
 (六)其他校友聯絡事項。 
 

  • 位置
    台中市402南區興大路145號 行政大樓5樓
  • 傳真機號碼
    04-22854119
  • 電話號碼
    04-22840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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