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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學年度「大專生金融就業公益專班」歡迎符合資格同學於5月24日前備妥相關資料送至生涯發展中心提出申請。

更新時間:2017-05-11 12:01:28 / 張貼時間:2017-05-11 11:30:53
學務處生涯發展中心
單位學務處生涯發展中心
2,211

主旨:106學年度「大專生金融就業公益專班」歡迎符合資格同學於5月24日前備妥相關資料送至生涯發展中心提出申請。

說明:

一、專班特色:
1.課程(週六、日上課,寒假不排課)、證照題庫叢書以及4種證照測驗費用乙次全部免費,並按上課時數提供生活津貼補助。
2.安排金融相關產、官、學專家授課,輔導考取金融證照,並講授金融實務運作及分享職涯測驗。
3.邀請職場專家與談求職及面試技巧,提供就業諮詢。
4.協助安排結訓學員參加就業媒合,以順利進入就業市場。
5.全國各地區同時開辦7個專班,學員可自行選擇上課地點。

二、本公益專班課程完全免費,並提供學生生活補助津貼及證照測驗費用乙次補助。

(一)為提高學習態度以及維持學習品質,使參加本專案課程之學生能夠專心上課,避免因忙於打工賺取生活費而缺課,爰補助本專案學生上課出席,每人每小時130元生活補助費,將於每月進行統計與發放。 
 (二)學員考核包含:課後評量(由該週授課講師命題並由證基會製卷及評分)、出缺勤統計、證照取得以及班導師評分等綜合計算。

三、招收對象:106年學年度應屆畢業生(即107年6月畢業之大專生)。

(一)本班學員須符合以下資格條件: 
1. 106 學年度大學應屆畢業生(即 107 年 6月畢業之學生 )。
2. 最近一學期業平均成績 65 分以上者。
3. 最近一學期德行成績無曠課及懲處紀錄者。
4. 財務或其他條件符合下列之一:
 (1) 符合各縣市政府中低收入戶。
 (2) 家庭遭受重大事故(含災害、經濟變人口傷亡等)。
 (3) 家中負擔計者因失業、失蹤或罹患重大疾病,無法工作。 
 (4) 目前接受社福單位輔導 目前接受社福單位輔導 、扶助或安置 。
 (5) 其他足以證明需要財務協助(請填寫附檔「106大專生金融就業公益專班招生簡章」之系主任推薦函)。
備註:符合以上 招募對象 資格者 ,若為原住民 或新住民身分優先推薦

四、研習獎勵: 詳細證照獎勵金發送辦法,證基會將刊登於本專班網頁公告。

五、送至生涯發展中心申請資料:

1.報名表(請至http://www.fly.org.tw/webSignup1詳實登打106年度「大專生金融就業公益專班」報名表後列印A4規格)(附件之附錄二)

2.學員報名須知(附件之附錄三)

3.大三上學期成績單(至行政大樓1樓註冊組申請)

4.大三上學期操行獎懲證明(至惠蓀堂2樓生輔組申請)

5.財務及其他符合條件證明文件:中低收入戶、社會福利資格證明或主修科系系主任簽名推薦函(附件之附錄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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