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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中興大學文學院徵聘兼任教師公告

更新時間:2012-07-04 17:14:16 / 張貼時間:2012-07-04 17:10:26
林孟賢
單位文學院
3,060

一、擬聘師資:德文、法文、西班牙文兼任教師數名。
二、擬聘日期:2013年2月1日起。
三、申請資格:須具有德文、法文或西班牙文教學經驗之碩士學位以上學歷,具教師證書者尤佳。
四、講授課程:德文(一)、德文(二)、法文(一)、法文(二)、西班牙文(一)、西班牙文(二)等(至少一門課程)。
五、須繳交文件(所寄資料請自留底稿,恕不退件)
    1. 新聘教師申請書(表格如附件或至本校人事室網站下載使用)。
    2. 員額申請表(表格如附件或至本校人事室網站下載使用)。
    3. 最近五年著作及論文目錄一覽表(表格如附件或至本校人事室網站下載使用)
    4. 學歷證件影本-如係外國學歷請附中譯本,畢業證書、成績單並須經駐外使館認證證明。(未附認證證明者,雖經校教評會先行審查完成,惟仍需於三個月內補提認證證明,才能報部送審。如具有擬聘等級之合格教師證書者免附駐外使館認證證明) 
    5. 履歷表 
    6. 經歷證件影本—如係外國經歷請附中譯本
    7. 身分證或護照影本 
    8. 著作(含代表著作、參考著作) -代表作如係數人合著,請附合著者證明。已獲教育部頒給講師以上合格證書且具2年以上教學經驗之外語教師,得免送著作。
    9. 擬講授之課程大綱(表格如附件)。
六、申請者可檢附其他有利審查文件如推薦信、教師證書影本等。(如無,得免附。)
七、申請者請於2012年8月15日前(郵戳為憑)將上述資料寄到「台中市南區402國光路250號國立中興大學文學院辦公室收」,信封外請註明「申請德文、法文或西班牙文兼任教職」,逾期恕不受理。
八、所寄資料請自留底稿,著作如需退件,請附回郵信封(請貼足郵資)否則不予退件。
九、聯絡人:廖珮真小姐
     E-mail:cla@dragon.nchu.edu.tw
     電  話:04-2284-0313   傳  真:04-2285-48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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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訊息負責人 廖珮真
  • 電話 04-2284-0313
  • E-mail cla@dragon.nch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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