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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9交換學生第二次甄選簡章[下載]
2008/9交換生第一梯次甄選簡章[下載]
※重要公告:
1. 明(98)年度起申請2009/2010秋季班或春季班交換,各校申請截止日將一律提前為1月15日,一年僅受理乙次(9月份不再受理春季班申請)。
2. 自98年度起,語言能力將成為申請交換學生之必要條件,且申請時即需提出正式成績單(不接受線上列印成績單或逾期補件) ,請同學提早準備。
3.語言能力標準:如該校訂有標準、以該校標準為主;其他為IBT61、或該國語言能力證明。各校標準可先參考2008/2009甄選簡章。
※托福對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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