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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結構
本系課程除必修之共同科目、語言、體育與軍訓之外,應用經濟有關之專業課程分必修與選修兩類,其中必修課程包涵基礎之經濟理論,而選修課程分農業經濟領域、資源與環境經濟領域及產業經濟領域等三種。
大體上課程分為經濟理論、社會科學、生產經濟、行銷管理、財務金融、資源經濟、環境經濟、生態經濟、遊憩經濟及數量方法等類別,強調理論與實務並重,且配合學生升學就業需要。同時未來將強化電子化教學及電腦課程,提昇學生e世代學習之能力。
大學部
所有之專業課程分為四學年開設供學生修習,本系學生必須修滿131學分始得畢業。
碩士班
碩士班課程分為二學年開設,須修滿34學分(含畢業論文6學分)。修畢規定學分並撰寫碩士論文後得申請參加碩士學位論文考試,及格後由學校授予管理學碩士學位。
博士班
博士班課程分為三學年開設,須修滿48學分(含畢業論文12學分)。學分修滿得申請參加博士學位學科考試,及格後,申請參加論文口試,評定及格後,由學校授予管理學博士學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