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士班應屆畢業生逕行修讀博士學位申請日期等事項
一、申請期限:96年11月1日-11月20日。
二、申請方式:申請者填具申請表一份,併同歷年成績單,送指導教授及系所申請。
申請表請至註教務處註冊組(研究所)下載。
三、本組將於97年1月中旬在教務處註冊組(研究所)網頁公告核准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