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太大學交流會(UMAP)交換生臺灣獎學金實施辦法
UMAP臺灣獎學金實施宗旨
UMAP是University Mobility in Asia and the Pacific的簡稱,全名亞太大學交流會,成立於1993年,是由亞太地區尤指各大專院校所聯合組成的高等教育組織代表間自發組成的協會,但以每個國家及地區僅有一席為原則。
UMAP交換生臺灣獎學金的目標為藉著各大學間學生之交流及亞太地區高等教育機構間合作之強化,以期促進亞太國家與地區之間不同文化、經濟及社會制度的相互瞭解。
貳、參加甄選資格
一、在校成績優良者:上學年平均成績須達75分以上者。
二、通曉外文:英文或日文(英文能力須達TOEFL 237分或者IELTS 6.5以上者;若交換學校以日文為主要語言,則日文能力須達於相當日文檢定考二級之程度)。
三、我國學生須為我國國民且為我國UMAP會員校正式註冊生。
四、其他會員國家之會員校申請人則須經由該國UMAP國家秘書處彙整後向臺灣之國家秘書處提出,每國以不超過三名為原則。
五、我國參與亞太大學交流會(UMAP)會員校名單(詳備註一)。
六、亞太大學交流會其他國家/地區會員校數量及名單(詳備註二)。
參、申請期間及方式
我國學生申請本獎學金之截止日期為中華民國95年5月30日(星期二),由我國之各會員校備校函薦送學生申請資料至我國UMAP國家秘書處,地址詳申請表,以郵戳為憑。
肆、申請資料
請依下列申請資料順序裝訂後,於95年5月30日(星期二)前由各會員校彙整寄達UMAP國家秘書處(國立臺灣大學國際學術交流中心)。
申請所需資料:
一、個人申請表(詳見附件)
二、上學年成績單及名次(英文)
三、兩年內語言能力測試成績單影本(英文或日文)
四、交換學校錄取證明影本
五、身分證及學生證正反面影本
六、自傳(中英文或中日文)
七、學習計畫書(中英文或中日文)
八、系所教授推薦信乙份(中文或英文)
九、其他才能證明或個人作品(可選擇性檢附)
伍、語言能力測試時間及地點
欲參加甄選之各會員校學生,請逕洽以下相關考試機構(地點如後)索取報名表及簡章,參加語文能力測驗。
英文
TOEFL:財團法人語言訓練測驗中心
(電話:02-2362-6385,106臺北市辛亥路2段170號,臺灣大學校總區內,網址: http://www.lttc.ntu.edu.tw/)
IELTS:英國文化協會臺北辦事處/高雄辦事處
(電話:02-8722-1000,110臺北市信義路五段國泰信義經貿大樓106號2樓之1,網址: http://www.britishcouncil.org/zh/taiwan/
電話:07-235-1715
,800高雄市新興區民族二路95號7樓D室)
日文
日本語能力檢定測驗:財團法人日本交流協會臺北事務所
(電話:02-2713-8000,105臺北市松山區慶城街28號通泰商業大樓,網址:www.koryu.org.jp)
陸、甄選委員會組成
評選委員會由中華民國國立大學校院協會代表一人、中華民國私立大學校院協進會代表一人、中華民國私立技專校院協進會代表一人及臺灣UMAP國家秘書處代表一人(國立臺灣大學國際學術交流中心主任)等共同審議。
柒、錄取通知
我國錄取者:由臺灣UMAP國家秘書處預計6月底前逕行通知錄取之學生及所屬學校。
其他會員國錄取者:由臺灣UMAP國家秘書處逕行通知該國UMAP國家秘書處且由其轉知學生本人及所屬學校。
捌、獎學金
一、補助項目:獎學金為新臺幣壹萬伍仟元整(每月)至多發放十個月(以學期起始時間為依據,只補助在學期間)。
二、核發單位:我國UMAP國家秘書處(國立臺灣大學國際學術交流中心)
三、撥款方式:每學期由國家秘書處匯款於交換生指定之我國或他國銀行帳戶(匯兌手續費等則由學生負擔)。
玖、獲獎助參加交換學生之義務及注意事項
所有交換學生須於原預定交換期限結束時返國,並回到該生原就讀學校繼續就讀,不得延長在他國研讀時間或滯留當地不返。如有違反情況,須自負一切法律上之責任。
交換學生倘若中途停止交換計畫,須依照實際情況繳回部份獎學金。
三、交換學生於交換計畫結束回國後須立即向我國UMAP國家秘書處報告實際返國日,並於返國一個月內繳交在我國或他國研讀成績單及心得報告,中英文或中日文各乙份。
四、獲獎學生赴他國研讀時,須使用UMAP學分轉換機制(UCTS)及每週修課12小時以上(包括語言課程),另須依照學生原屬學校與姊妹校之簽約規定。
備註一:我國參與亞太大學交流會(UMAP)會員校名單
國立大學
中央警察大學 國立中山大學
國立中央大學 國立中正大學
國立中興大學 國立臺北教育大學
國立成功大學 國立東華大學
國立政治大學 國立高雄大學
國立高雄師範大學 國立清華大學
國立新竹教育大學 國立暨南國際大學
國立彰化師範大學 國立臺南藝術大學
國立嘉義大學 國立臺灣大學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國立臺灣體育學院
國立聯合大學 國立陽明大學
國防大學國防醫學院 臺北市立體育學院
私立大學
大同大學 大葉大學
中國醫藥大學 亞洲大學
佛光人文社會學院 東吳大學
長庚大學 淡江大學
開南管理學院 逢甲大學
華梵大學 銘傳大學
實踐大學 慈濟大學
稻江科技暨管理學院 興國管理學院
輔仁大學 靜宜大學
國立技職校院
國立台北護理學院 國立屏東商業技術學院
國立高雄第一科技大學 國立高雄應用科技大學
國立雲林科技大學 國立勤益技術學院
國立臺中技術學院 國立澎湖科技大學
私立技職校院
大仁科技大學 元培科學技術學院
中國科技大學 中華技術學院
台南女子技術學院 吳鳳技術學院
東方技術學院 東南技術學院
和春技術學院 南台科技大學
建國科技大學 南榮技術學院
崑山科技大學 聖約翰科技大學
嶺東科技大學 環球技術學院
備註二:亞太大學交流會其他國家/地區會員校數量及名單
目前各國會員校數量分別為:大韓民國(南韓)8所、日本91所、厄瓜多1所、美國23所、香港5所、紐西蘭4所、馬來西亞18所、泰國79所、越南1所、菲律賓20所、斐濟1所、墨西哥5所、澳大利亞38所及澳門1所。根據UMAP理事會議之決議,各國會員學校名單並不公開上網。各校學生擬前往交換之學校除須為前述UMAP會員國內之會員校外,且須與學生原屬學校簽有交換生協議。
(http://www.umap.ntu.edu.tw/index.files/page0005.htm)
*目前中興大學簽有交換學生合約會員國姊妹校(申請獎學金必要條件):
Japan / Saga University, Waseda University
Australia / University of South Australia
Thailand / Chiang Mai Univers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