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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年青年社區參與行動計畫

更新時間:2017-03-03 14:47:08 / 張貼時間:2017-03-03 14:41:29
課外活動組
單位學務處課外活動組
1,854

壹、緣起

民國95年參酌聯合國教科文組織(UNESCO)推動「青年參與」模式,包括積極鼓勵青年參與、形成夥伴關係、整合與融入青年觀點與視野,使青年的力量能貢獻於公民社會。為鼓勵青年自組團隊走向全國各地,深入農漁村、偏鄉、部落等地區,關懷在地議題,培養青年對家鄉及土地的認同感,將青年的觀點、專長、創意與熱情轉化為實際參與,透過在地行動,協助社區活化及發展,爰訂定本計畫。

貳、目的

一、鼓勵青年團隊,針對社區的需求,運用社會創新設計,提出創意點子並融入行動方式,與社區共作共學,協助社區改善相關的問題。

二、擴大青年團隊與學校、社區及非營利組織協力合作,開發符合社區需求之創意行動方案,捲動更多青年及社區共同參與,發揮青年行動的影響力。

参、主辦機關:教育部青年發展署

肆、參加對象:18-35歲,3至10名青年組成之團隊。

伍、提案申請

一、提案類別:

包含社區營造、地方產業、環保生態、文化創意、偏鄉教育及弱勢關懷共六個類別,提案計畫書內容跨二個類別以上,以內容所占比例較多者為主要提案類別。

二、行動方式:

需符合本行動計畫之目的,並以青年為主體負責企劃、推動與執行。行動方式可為田野調查、藝術創作、生態保育、商品設計、點子行銷、閒置空間活化再利用、社區景觀美化、文化保存與維護...等,且各行動方式應相互關聯,如以志願服務、田野調查、課業輔導為唯一行動方式之計畫,不予補助。

三、申請方式:青年團隊需洽妥合作的非營利組織或大專校院擔任協力單位,由協力單位向本署提出申請。協力單位應指定專人擔任業師,提供青年團隊輔導陪伴及適時引介資源等協助。

四、計畫書內容:須突顯在地特色,並契合社區所需,社區例行性或一次性之計畫不予補助。含計畫摘要表(格式如附件1)、計畫書(格式如附件2)。

五、提案件數:

(一)協力單位提案件數不限,但同一青年團隊限申請一案。

(二)同一青年團隊計畫書,如已獲得本署其他相關專案經費補助者,不得再行申請本案補助,重複申請案件經本署查證屬實,將取消補助資格,已補助經費應繳回。

(三)團隊名稱、主要聯絡人或2分之1以上隊員相同或計畫內容雷同者,視為同一青年團隊申請計畫。

六、經費編列:

(一) 本計畫屬部分補助,自籌款項需占活動總經費20%以上(未達20%依比例扣減補助款)。

(二)同時申請其他政府機關、非營利組織、企業或本署相關專案經費補助者(含已送審案件),應分別列明。

(三)本計畫補助經費不可支付工作人員薪資、加班費、獎金、獎品、財產購置、設備維護及行政管理;經費編列基準請參考教育部補助及委辦計畫經費編列基準表(本表可至www.yda.gov.tw/公共參與/社會參與/社區參與行動計畫/業務Q&A下載)。

七、應備文件:檢附下列資料,並依序排列,應備文件一律使用本計畫提供之表件,且不得自行變更格式。

(一)協力單位公文1份。

(二)計畫摘要表1式3份。

(三)提案計畫書1式3份(計畫書以雙面列印及左側雙針裝訂

;無需膠封或在封面底加裝塑膠護膜)。

(四)協力單位立案證書及組織章程影本各1份(學校免備)。

(五)計畫書光碟1份(須含word及pdf檔)。

(六)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格式如附件3)。

八、受理期間:106年3月1日起至106年4月16日止。

(一)提案應於106年4月16日前(以郵戳為憑)郵寄至教育部青年發展署公共參與組(10055臺北市徐州路5號13樓),信封上請標示「青年社區參與行動計畫專案」及「提案類別」。

(二)送件時間逾期,所送資料不全或不符合規定格式者,不予受理;未獲入選之計畫書及相關資料不另檢還。

九、獲補助團隊配合事項:為利本計畫順利進行,獲補助之青年團隊及協力單位應於6月底前檢送修正計畫書、10月31日前繳交成果報告書及11月15日前繳交核銷文件。相關繳交文件及配合事項請依「好青級補助團隊配合行政事項說明」(附件4)及「種子級補助團隊配合行政事項說明」(附件5)辦理。

十、團隊成員異動之辦理:青年團隊成員若有變動,應填列青年團隊成員異動表(附件6),由協力單位以電子郵件通知本署;如變動1/2以上者,應於知悉之日起15日內以公文敘明理由函知本署同意。

陸、宣導、諮詢與培力:

一、宣導說明會:

將於3、4月於北、中、南各區辦理說明會(時間與地點將另行公告),除說明本計畫外,並邀請105年社區行動計畫前3名或優勝青年團隊經驗分享,讓更多青年對本計畫有更深的了解,促進青年參與意願。

二、諮詢委員小組:

邀請學者專家組成諮詢委員小組,協助辦理複審及決審,並於實地訪視及績優團隊競賽時擔任評審,同時在青年團隊執行行動計畫期間擔任諮詢委員,並實地訪視提供本署及青年相關意見。

三、培力工作坊:

將於6月上旬辦理一場2天1夜之培力工作坊,邀請106年決審入選團隊青年代表、業師、協力單位辦理核銷人員共同參加,促進青年團隊與協力單位交流,並增進青年團隊知能,以提升計畫執行力。

柒、評審:

一、分三階段進行。初審依應備文件,辦理資格審查。複審採書面評審。決審採團隊簡報及答詢進行。

二、評審標準:

(一)計畫切合性:計畫符合社會創新及社區需求、青年行動符合本計畫之目的。

(二)計畫可行性與創新性:計畫實施步驟與方法、人力規劃與計畫期程、在地資源盤整及連結、預算編列合理性、創意構想及新媒體運用。

(三)計畫對社會的影響性:對青年之改變及影響、對在地或社區之改變及影響、與協力單位之互動。

三、補助標準:決審後擇優分級補助,「好青級」(包括A、B、C級)中,A級補助新臺幣(以下同)15萬元、B級補助10萬元、C級補助7萬元,「種子級」補助2萬元,做為青年團隊執行計畫基金。

捌、評選績優團隊:自「好青級」補助之青年團隊中,依據實地訪視及青年團隊計畫成果報告書(附件4-2),據以評選出入圍競賽之績優團隊。

一、實地訪視(50%):於8-10月進行訪視,以了解計畫實際執行情形,包括計畫進度、經費支用、青年團隊參與、資源結合及運用、協力單位及業師與青年互動等。

二、成果報告書(50%):106年10月31日前繳交成果報告書1式10份(含成果報告摘要表,附件4-3)、報告書電子檔光碟1份(含20張以上行動成果照片)、3分鐘計畫成果分享影片光碟1份(影片格式為avi、mov、mpg或mp4)。收件截止日以郵戳為憑,郵寄至教育部青年發展署公共參與組(10055臺北市徐州路五號13樓),信封上請標示「青年社區參與行動計畫專案」及「青年團隊名稱-成果報告書」。

玖、競賽及成果分享會:將於12月上旬辦理,於績優青年團隊進行簡報及成果影片分享後,評選出得獎團隊,並邀請全部獲補助團隊參與成果分享會,展示本年計畫執行成果。

一、各項得獎團隊,頒給獎狀及獎金:

(一)第一名:頒給獎狀及5萬元獎金。

(二)第二名:頒給獎狀及4萬元獎金。

(三)第三名:頒給獎狀及3萬元獎金。

(四)優勝:頒給獎狀及2萬元獎金。

(五)佳作:頒給獎狀及1萬元獎金。

二、從全部參與成果展之團隊,選出最佳系列獎(最佳人氣、最佳解說、最佳吸睛、最佳布展、最佳精神獎等),分別頒給2,000元獎金。

三、績優團隊競賽各項得獎青年團隊之協力單位業師,頒發感謝狀1紙。

四、評選標準:包含計畫執行力、成效及影響、團隊運作、簡報呈現等。

拾、社區扎根獎勵金:

一、為協助青年團隊延續執行計畫,本計畫與「信義房屋-全民社造行動計畫」合作,由信義房屋提供社區扎根獎勵金,各績優團隊如有持續執行意願,可於競賽簡報中,說明未來深耕之行動方式擇優補助,每隊最高15萬元,深耕計畫可執行至107年5月31日。

二、獎勵金將分二期撥付:

(一)第一期(60%):由協力單位備文檢具領據(附件4-1)及深耕計畫(含計畫摘要表、計畫書,如附件1、2),經本署審查通過後,轉請信義房屋撥付款項。

(二)第二期(40%):由協力單位備文檢具領據(附件4-1)及成果報告書(含成果報告摘要表,如附件4-2、4-3),經本署審查通過後,轉請信義房屋撥付款項。

三、獲社區扎根獎勵金之青年團隊若計畫因故未執行、未依期限繳交成果報告書及辦理經費請撥、經費浮報或虛報等情事,本署得視情節酌予扣減獎勵金額度或取消獎勵金發放。

拾壹、經費核撥及結案:

一、好青級補助團隊:如「好青級補助團隊配合行政事項說明」(如附件4)。

二、種子級補助團隊:如「種子級補助團隊配合行政事項說明」(如附件5)。

拾貳、本署對本計畫相關規定保有調整及最終解釋權,如有未盡事宜,得視實際狀況修訂,並於官網(網址:www.yda.gov.tw)公告。另為鼓勵青年團隊運用多元資源,建議亦可報名本案合作計畫「信義房屋-全民社造行動計畫」,報名時間至106年5月2日止,相關訊息請至「全民社造行動計畫」官方網站查詢(網址:http://www.taiwan4718.tw/index.ph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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