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臺中市南屯區公所 徵 以工代賑人員1名

更新時間:2017-01-03 09:39:53 / 張貼時間:2017-01-03 09:38:03
學務處生涯發展中心
單位學務處生涯發展中心
2,398

臺中市南屯區公所以工代賑人員徵才公告

公告期間:1051228日至10615

公告職缺:以工代賑人員1

工作內容:

1.社會福利服務設施或場所之清潔維護及管理工作。

2.社會救助、社會福利案件整理、建檔及歸檔工作。

3.社會救助、社會福利業務單一櫃臺臨櫃收件、諮詢工作。

4.公文登記、收發與遞送工作。

5.其他臨時性工作。

工作地點:南屯區公所

工作時間:上午8時至1730分(採彈性上班);周休2

工作期限:自簽約日起至1061231日止,隔年將依資格及工作表現等評估是否續予簽約進用,扶助期間最長2年。

   資:月薪(新台幣21,009元);遇市府將基本薪資調漲,月薪亦調整

應徵資格:

1. 年滿16歲以上

2. 符合下列家庭條件:本市106年列冊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

3. 語文能力:通曉國、台語

4. 使用電腦能力:電腦基本操作及文書處理

報名方式:

1. 一律採通信報名,符合資格者請檢附下列文件:

(1)  臺中市政府以工代賑人員扶助申請表(直式A4格式、貼2吋脫帽正面照片1張、黏貼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曾任本市以工代賑人員者請註明曾任以工代賑歷程,並請務必填寫日間、夜間聯絡電話)。

(2)  106年臺中市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

(3)  個人自傳

(4)  100年起勞保加退保資料(備註欄不隱藏,可以本人自然人憑證上勞保局網站調、或本人親至勞保局調)。

(5)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或目前在學之學生證影本或在學證明。

2. 報名文件請以A4紙張影印依序裝訂,報名時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社會課以工代賑人員」,並於10615日前(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以掛號郵寄方式寄至臺中市南屯區公所社會課 賴小姐收(地址:臺中市南屯區永春東路679號)。

3. 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將擇優另行通知面試,擇優錄取,若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恕不通知及退件。

4. 連絡電話:04-24752799#213 賴小姐。

5. 本職缺除正取1名外,增列備取人員2名,備取期間自甄選結果

 

       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

面試、應徵時應小心謹慎,請留意下列事項。

五不為:

1、不繳款。

2、不購買。

3、不隨便簽署文件。

4、證件不離身。

5、不從事非法工作。

三必問:

1、問自己是要找一份工作還是找一個事業。

2、問明職前訓練及試用期間的薪資、勞保、健保、出缺勤等相關規定。

3、問明確實的工作性質(內勤還是外勤)及職務內容。

五必看:

1、是否為長期刊登職缺之公司。

2、是否為合法正派經營的公司。

3、待遇優厚是否優渥得不合乎常情。

4、面試是否草率輕易錄取。

5、是否潛藏求職陷阱或不法行為。
 

  • 本訊息負責人 李金玲
  • 電話 04-22840237-26
  • E-mail lgl0728@dragon.nchu.edu.tw
  • 相關附件 扶助申請表.odt
Bac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