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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來藝術獎學金申請至102年9月30日止

更新時間:2013-08-12 16:41:59 / 張貼時間:2013-08-12 16:41:17
生輔組
單位學務處生輔組
2,938

 

 天來藝術獎學金申請102930日止

實施辦法

如附檔一

申請對象

設籍臺北市之非自願離職失業勞工

申請條件及限制

1.具中華民國國籍之國內大學學士班在學學生,不含在職進修

班、學分班、遠距教學等。

2.101學年度第2學期參加國際性、全國性、縣市藝術競賽(以一項

為限),獲得前3名或優選以上者。

3.經濟狀況確實困難影響繼續就學,並有具體證明者。

4. 101學年度第2學期學業平均成績85分以上,操行成績為82(

)以上,且無一科目不及格,無不良紀錄者。

5.無全職工作,未享有軍公教學雜費減免、公費補助、低收入戶或重度身心殘障學雜費全免及未獲領其他獎助學金。(參加競賽獲獎獎金不在此限。)

申請日期

102930

申請表

如附檔二

申請方式

申請人應檢附下列資料後,逕行申請

1.填寫完整之申請書乙份,需申請人及推薦人蓋章,學生證加蓋本學期註冊章。

2.歷年成績單正本乙份。(大一生可免)

3.未享有軍公教減免、公費補助及其他獎助學金證明 (請校方蓋章)

4.全戶戶籍謄本 (請至戶政事務所申請)

5.中文自傳乙篇(請勿超過1000)

6.全戶(含父母及學生)最近1年 綜合所得稅清單正本及財產清單正本(請向國稅局申請)

7.申請人本人匯款存摺封面影本。

8.前一學期參加全國性或國際性藝術競賽,獲得前3名或相當於前3名之成績證明,競賽介紹,及作品複本。(同一件作品請勿重複申請)

9.作品複本請以照片、CD光碟或印刷品,形式提供,複本尺寸以A4大小為佳,請勿太大或太小無法辨識。

10.全戶(含父母及學生)最近1年 綜合所得稅清單正本 及 財產清單正本(請向國稅局申請)

補助金額

6名額,每名新台幣5萬元整。

更多獎助學金訊息查詢網址:http://www.osa.nchu.edu.tw/osa/laa/new-scholarship.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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