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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中興大學學生事務處誠徵行政辦事員1名

更新時間:2013-06-27 17:24:57 / 張貼時間:2013-06-27 15:37:35
課外活動組
單位學務處課外活動組
4,362

國立中興大學學生事務處徵才公告

一、 工作內容:學生社團輔導、藝文/體育活動籌辦、場地器材管理及其他學生事務工作。

二、 聘僱期限:採一年一聘,試用期3個月,試用期間若無法勝任,本單位得以提早解聘。聘僱期限屆滿,得依本校相關規定辦理續聘。

三、 所需資格

1.      大學(含)以上畢業。

2.      具電腦作業及公文寫作能力。

3.      工作態度積極、主動,有責任感及團隊合作精神,並具良好溝通協調能力。

4.      具大型藝文/體育活動籌辦實務經驗者尤佳。

5.      具專案計畫撰寫及獨立作業能力,或活動企劃與執行能力者尤佳。

6.      有汽車駕照,且具三年以上駕車經驗尤佳。

四、 支給待遇:依「國立中興大學契約進用職員待遇支給表」標準支給,以行政辦事員敘薪。

五、 應備文件(均請統一為A4格式)

1.      履歷表及自傳(格式不拘,惟請附照片,並請註明出生年月、畢業系所、英文檢定成績、工作經驗、e-mail及連絡電話)

2.      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3.      語言能力檢定證明影本

4.      其他有利應徵之證明文件

5.      應徵人員基本資料表(請自行下載表單)

六、 應徵方式

1.      應徵者請於10275日(星期五)前,將應徵應備文件郵寄或親送至本校課外活動指導組(40227臺中市南區國光路250號國立中興大學學務處課外活動指導組),信封請註明「應徵學務處職員」(郵戳為憑)。

2.      請另下載「應徵人員基本資料表」,填妥後e-mailactnam@nchu.edu.tw

七、 其他事項

1.      經審查資格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試,面試時間另訂;資格不符或逾期者均不受理。

2.      評審項目:書面審查與擇優面試,必要時得舉行筆試測驗。

3.      本案列候補人員1人,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

4.      聯絡人:林小姐04-22840227

5.      如有未盡事宜,依「國立中興大學契約進用職員管理要點」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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