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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縣102年度推行小康計畫仁愛獎助學金至102年4月8日止

更新時間:2013-03-21 10:33:16 / 張貼時間:2013-03-21 10:32:41
生輔組
單位學務處生輔組
2,005

 

桃園縣102年度推行小康計畫仁愛獎助學金

10248日止

實施辦法

如附檔一

獎助學門

大學部等在學生(不含公費生、重修生、延修生、延畢

生、進修部、在職進修生、推廣教育學分班及夜間部

學生)

申請對象

1.設籍本縣六個月以上各鄉鎮市公所列冊登記低收入戶之子女

2.在校期間無記小過()以上紀錄者(不含功過相抵)

3.未享有公費待遇(僅減免註冊相關費用或申請學產基金者仍可申請)

申請限制與條件

1. 獎學金:

(1)金額:新臺幣8,000元。

(2)101學年度第1學期學業平均成績70分以上。

2.助學金:

(1)金額:新臺幣6,000元。

(2)101學年度第1學期學業平均成績60分以上。

備註:延長修業年限不得申請本獎學金;助學金以延

長修業兩年為限

申請日期

10248

申請表

如附檔二

申請方式

將下列資料送至生輔組辦理。

1. 申請書

2. 戶籍謄本正本1份(應在桃園縣設籍六個月以上)(核計至1023月底止)

3. 低收入戶證明正本1份(日期超過102331日)

4. 101學年度第1學期成績證明書正本1

更多獎助學金訊息查詢網址:http://www.osa.nchu.edu.tw/osa/laa/new-scholarship.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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