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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申請至102年3月29日止

更新時間:2013-02-22 14:39:16 / 張貼時間:2013-02-22 14:36:37
生輔組
單位學務處生輔組
1,979

 

臺中市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申請至102329日止

實施辦法

如附檔一

獎助學門

大學部(含進修推廣部)

申請對象

1.設籍台中市六個月以上

2.持有區公所出具之低收入戶證明者。

3.家庭遭遇變故致生活陷於困難,經導師出具證明者。

4.其他家境清寒,經導師出具證明者。

申請限制與條件

101學年度第一學期學業成績平均在八十分以上,且無任何一科不及格者

申請日期

102329

申請表

如附檔二

申請方式

將下列資料送至生輔組辦理。

1.申請

2.戶口名簿影本

3.低收入戶證明書或導師證明(附檔三)

4.在學證明書

5.前學期加蓋學校證明章之成績單影本

更多獎助學金訊息查詢網址:http://www.osa.nchu.edu.tw/osa/laa/new-scholarship.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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