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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外交獎學金申請至102年1月7日止

更新時間:2012-12-21 14:14:52 / 張貼時間:2012-12-21 14:13:35
生輔組
單位學務處生輔組
2,011

 

外交部外交獎學金申請至10217日止

實施辦法

如附檔一

獎助學門

大學部、研究所(不含在職專班、帶職帶薪進修者

申請對象

1. 具中華民國國籍,且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者。

2. 曾於100學年度修習外交、國際公法、國際關係、國際政治、國際經貿、區域研究、外文等相關課程5門以上(5門課程中應有1門外文,倘未修讀,除外交等5門課程成績外,應檢附外語檢定/測驗成績證明文件影本)。但選修環境保護、醫療、公共衛生、科技、能源、法律、文化等與全球化有關之課程,可抵充上開規定修讀之相關課程,最多以2門為限。

3. 2款所列科目修業成績平均達80分以上。

4. 學業總平均成績及操行成績均在80分以上,體育成績75分以上(無修者免計),且未受記過以上之處分者。

5. 同一學生領取本獎學金以乙次為限。

申請限制

1. 101學年內領有其他獎學金者。

2. 享有政府公費待遇或其他經常經費補助者。但清寒補助金不在此限。

3. 有任一科不及格者。

申請日期

10217

申請表

如附檔二

申請方式

將下列資料送至生輔組辦理

1. 100學年度(兩學期)成績單正本

2. 在學證明(蓋有學校戳記或關防)

3. 自傳。

4. 教授推薦函。

5. 未領取其他獎學金切結書(附檔三)。

備註

獎勵名額為34名,每名新台幣25千元。但本部得視該年度經費予以增減。

更多獎助學金訊息查詢網址:http://www.osa.nchu.edu.tw/osa/laa/new-scholarship.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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