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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縣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及優秀學生獎學金申請至101年11月23日止

更新時間:2012-11-07 15:54:42 / 張貼時間:2012-11-07 15:53:07
生輔組
單位學務處生輔組
1,816

 

屏東縣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及優秀學生獎學金申請至

1011123日止

實施辦法

如附檔一

獎助學門

大學部、研究所

申請對象

設籍屏東縣六個月以上清寒學生(不含進修部、在職專班),有下列情形之一,並有書面證明者:

1. 持有鄉鎮市公所出具之低或中低收入戶證明。但不含村里長出具之清寒證明

2. 家庭突然遭遇變故或其他情形致生活陷於困難,經導師出具證明(附檔二)。

申請限制與條件

1. 學業成績平均八十分以上,研究所學業成績平均八十五分以上,且無任何一科不及格。

2. 操行成績無記過以上紀錄。

3. 有體育成績者,其體育成績七十分以上(身心障礙者及奉准免修體育課者不計)。

申請日期

1011123

申請表

如附檔三

申請方式

將下列資料送至生輔組辦理

1. 申請書

2. 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影本

3. 低或中低收入戶證明書或導師證明

4. 在學證明書

5. 100學年度第2學期加蓋學校證明章之成績單影本

更多獎助學金訊息查詢網址:http://www.osa.nchu.edu.tw/osa/laa/new-scholarship.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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