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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台灣之美-動靜態攝影作品甄選活動

更新時間:2012-05-28 17:17:57 / 張貼時間:2012-04-30 19:17:41
藝術中心
單位藝術中心
7,437

活動宗旨:為建構中台灣數位人文網關懷及介紹中台灣之美,以及為促進校內

          藝術人文之風,特舉辦此動、靜態攝影甄件活動。

主辦單位:中興大學人文與社會科學研究中心、文學院、藝術中心

徵件時間:201251 615止。

參加資格:參加者限本校教職員生,每人或團體投稿作品以1-20件為原則。

區域範圍﹕作品限攝自於台中市、彰化縣及南投縣三行政區。

    1. 海岸  2. 山林  3. 城市新風貌  4. 老街舊宅  5. 夜市  6. 宗教活動   

          7. 農業物產 等七大項。

甄選辦法:

一、評審與獎勵:

1. 由主辦單位組織專案評審委員會審查每一主題設置首獎一名、評審獎三名、特別奬若干名。得獎作品將獲頒獎狀乙張。

2. 本項作品甄選活動是為建置中台灣數位人文網而舉辦故參賽者應同意將其作品授權主辦單位使用於相關網頁中。得獎作品或其他參賽作品主辦單位選用於該網頁中時,主辦單位將酌予作者授權使用費(金額視得獎等級、入選作品數量及主辦單位之經費而定)

 二、獎項由評審委員會視參加作品水平議定必要時得從缺。

作品規格:

    一、動態攝影(影片):

    1. 影片長度以不超過10分鐘為限。

    2. 影片由參賽者自行加上字幕,影片中使用之音樂、人物肖像權需由參賽者

       自行取得合法使用權。

    3. 參賽入選者需將影片原始檔(AVI檔)交付主辦單位,授權公開播放使用。

二、靜態攝影(照片):

        1. 作品之拍攝時間不限。

        2. 每件照片需附30~80字文字敘述說明(內容包括創作者姓名、拍攝地點、

時間、參加甄選之主題,以及創作者對本件所設之標題或一般描述)

        3. 作品需以數位相機拍攝,照片可使用軟體作數位加工

        4. 入選者需提供數位作品之原始檔案,檔案大小須達2M以上(JPEG格式)。

注意事項:

   一、參賽者完成影片拍攝後請先上傳至Youtube再將影片連結位址e-mail

       nchuhum@dragon.nchu.edu.tw。影片與照片請另以光碟方式存檔並註明「中

台灣之美」攝影活動,寄至:台中市南區國光路250 人文與社會科學研

 究中心。

    二、報名之資料遺漏不完整,或作品規格內容不符規定者均不予受理。參賽得

        獎作品一經發現有違反本活動徵件規則者,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其獎項資格

        及各項權利。

    三、投稿作品應為原創,內容若有抄襲行為而侵犯他人著作權,或侵害他人之

        其他權利,參賽者需自行負法律責任,若導致主辦單位有任何損害,並應

        負連帶損害賠償之責。

    四、入選作品之版權屬作者所有,主辦單位僅擁有不涉商業行為之使用權。但   

    主辦單位為推廣活動及為教育目的,有編輯重製、公開播送、公開演出、

    公開傳輸、散布之權利。

 五、凡報名投稿者,即視同承認本活動辦法之各項內容及規定。本辦法若有未

     盡事宜,主辦單位保留解釋與修改之權利,並以最新公告為準。

  • 本訊息負責人 莫然生
  • 電話 449
  • E-mail art@dragon.nch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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