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國法制史研究」課程綱要
一、教學目的:
本課程擬以中國法制發展為經,法制思想與內涵為緯,從而掌握中國法制發展軌跡與歷史意義。
二、內容大綱:
(一)導言:法制史研究的視野與旨趣
(二)中國法律起源的再反省
(三)兩個法制思想的糾葛:儒學法家或法律儒學化?
(四)傳統法典的形成與演變
1.律典
2.特別法:敕、詔、大話等
3.令典
4.律疏
5.公文程式
6.案例與書判
7.典章彙編
(五)身分法
1.禮法文化秩序
2.社會等級制度
3.婚姻制度
4.繼承制度
(六)刑事法
1.刑法的基本原則
2.適用刑法的通例
3.刑罰制度
4.主要罪名
(七)民事法
1.基本原則
2.所有權:繼承與析產
3.債法
4.契約制度
5.擔保物權
6.民事訴訟
(八)司法制度
1.司法機關
2.獄訟規定
3.審判制度
4.刑的執行與赦
(九)結語:以法制為中心的東亞文化圈
三、個人相關著作:
1.《唐代法制研究-以庶民犯罪與訴訟制度為中心》,2002年師範大學歷史所博士論文。
2.《唐代司法制度研究-大理寺為中心》,1991年文化大學史研所碩士論文。
3.〈論唐代特殊謀殺罪〉《中興歷史學報》,第九期,2003年5月。
4.〈唐代城隍爺信仰轉變的法制意義〉《台灣宗教研究通訊》,第四期,2002年11月。
5.〈論唐代地獄審判的法制意義〉《法制史研究》第三期,2002年12月。
6.〈唐宋審判制度中的「檢法」官〉,收入高明士主編《唐律與國家社會研究》,五南出版,1999年1月。
四、教材:自編講義暨論文(參考書目略舉如下)
1. 倪正茂,《批判與重建-中國法律史研究反撥》(北京:法律,2002)。
2. 朱勇,《崇德會典、戶部則例及其他-張晉藩先生近期研究論著一瞥》(北京:法律,2003)。
3. 喬偉編(張晉藩總主編)《中國法制通史•第三卷•魏晉南北朝》(北京:法律,1999)。
4. 陳鵬主編(張晉藩總主編)《中國法制通史•第四卷•隋唐》(北京:法律,1999)。
5. 程樹德,《九朝律考》(北京:中華,1998)。
6. 范忠信,《中國法律傳統的基本精神》(山東:山東人民,2001)。
7. 黃鴻盛,《中國傳統法制與思想》(台北:五南,1998)。
8. 林端,《儒家儒理與法律文化-社會學觀點的探索》(台北:巨流,1996)。
9. 瞿同祖,《中國法律與中國社會》台北:里仁書局。
10. 戴炎輝,《中國法制史》,三民。